與蒙召的恩相稱
期別:1492
日期:1994/11/6
版名:鹽光
作者:林勃宏
「…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輿蒙召的恩相稱」(弗四1)
聽完了牧師在主日講臺的勉勵後,大夥兒實在深受感動,決定努力使自己的日常生活充滿基督的馨香輿見證。
中午愛宴時,弟兄姊妹彼此分享著剛才所聆聽的資訊;而此刻,前方正報告著退修會事宜,並且決定以轎車為交通工具。
我們的車子行駛在馬路上,不知怎麼的,被執勤警員攔下,進行排放廢氣測試,而儀器上的結果告訴我們必須受罰;同時環保人員提醒我們要定期到車行檢驗。
這突發的狀況,使大家收回了臉上原有的喜樂。
行駛至十字路口時,一位姊妹指著一輛停在紅線上的福音車說:「太諷刺了吧!竟然隨意停車,車外還挂有『耶穌是現代人的希望』的標語。」此時腦中仿佛有聲音對我說:「…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輿蒙召的恩相稱。」現代自義的法利賽人,沒想到竟出現在我們未對付完畢的老我裏;一次又一次的傷害著還未信主的同胞們,甚至連主內肢體也難逃撒但的計謀。
基督徒沒有見證?
處於現今社會,基督徒所要關心的不是是否要參與政治或社會的各項活動,而是我們對臺灣到底做了那些有關於建設上帝國度的事。
事實上,前面的例子常不斷地發生在我們的生活中,就像是侵犯或違反著作權法、不顧民眾的抗議而過份的喧囂、未經法律允許而擅自集會演講、對於教會視聽工作者權益的不尊重(文字、大眾傳播、音樂、影視節目等)。
這些情況並非無法避免,而是我們並沒有為著上帝的事工盡上心力。這些顯而易見的違法事件,除了讓同為肢體的弟兄姊妹一同受害,更使得社會大眾越加地排斥基督信仰。忽視法律的規範,直接表現出我們對國家的怠慢與鄙夷;似乎我們只懂得遵守摩西的律法,卻刻意毀壞上帝藉地上執政掌權者所設立的律法……